2、喜欢宿敌怎么办
,和她嘀咕,“你怎么了?无精打采的。”
向晚星翻开英语书竖起来,盖住自己失落的神色,随口回答:“来上学的只是我的尸体,我的灵魂还在被窝里没有起床。”
她刚刚发芽的喜欢,大概就要死掉了。
这么漂亮的女孩子,洛望飞不喜欢那就是眼瞎了。
毕竟替那么多女孩子问过男生的理想型,向晚星知道,宋惜这样的,几乎是百分之九十男生的梦中情人。
洛望飞会是那百分之十吗?
当然不会,向晚星早就背好了摇钱树的喜好。
才华横溢,温柔随和,气质优雅。
向晚星的反义词,宋惜的形容词。
一整个上午,向晚星都无精打采,眼睛看着课本,满脑子都是:她把宋惜这封信交给洛望飞,他可能就谈恋爱了。
洛望飞惹得她心动不安,然后就要和另一个女孩子在一起了。
他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喜欢过他。
向晚星的理智一直在告诉自己:你本来就和洛望飞没可能,从小到大,互相坑害互相告状,与其说青梅竹马,不如说是死敌。
死敌只会记住对方丑恶的黑历史,拉踩取笑,在对方伤口上撒盐,是这段喜欢不该发生,它本来就是错的。
就像一段音乐里蹦出个不和谐的错音,忽略掉,无视掉,继续弹奏正确的音节,继续正确的人生,就好了。
可喜欢是控制不了的,任凭向晚星给自己疯狂洗脑,她的心脏不听话,想到洛望飞就会闷胀,好似揣了一团火焰,又像是淋了一场大雨,矛盾不已,无法平静。
少年人的呼喊和脚步声充斥着下课后的走廊,向晚星趴在桌子上,闭着眼睛不去看,但只是听到洛望飞的名字,捕捉到他的声音,便如同上了钩的鱼,不由自主地心神晃动。
“洛望飞,你到底怎么保养的,这脸白的,比教室的瓷砖还干净。是不是偷偷用护肤品了!老实交代!”
“哥天生基因好,没、办、法。”
“得嘞,你再说一句,我立马去把向晚星找过来,看你还能不能笑得出来。”
向晚星听到自己的名字,呼吸一紧,以防走廊上的两个人侧头看向自己,先一步趴在桌子上,闭着眼睛仿佛对外界的打闹毫无知觉。
洛望飞的声调骤然平了下去,仿佛说到一件极为扫兴的事情,“喏,向晚星教室门在这儿,你有本事就进去把她拍醒,你有命出来算你厉害。”
“哪能啊,开个玩笑。”同行的余亮摸了摸鼻子,往教室里看向晚星,发现她还在睡觉,这才继续和洛望飞说话,“你们俩又打起来了?”
洛望飞的眉眼染上几分郁色,带着些抱怨,“她生气哪需要什么理由,喜怒无常。”
向晚星趴在桌子上,不像从前那样满腔怒火,反而像是咬了一口柠檬,委屈又难受。
她讨厌这种感受。
果然,她还是应该讨厌洛望飞才对。
到了放学的时候,洛望飞来找她一起回家。
他站在教室门口,单手拎着黑色书包,日落之下的侧脸笼罩一层夕阳的金光,像是沐浴在聚光灯下,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模糊,唯独他俊美的脸庞和挺拔的身形尤为清晰。
当他不说话时,看起来有种温柔的错觉。
她的心跳砰砰作响。
但下一秒,洛望飞开口,打碎了向晚星的幻梦,“发什么呆呢,快点。”
向晚星把作业装进书包,摸到夹着宋惜情书的课本,把它也放进书包,踏着夕阳的光辉,踩着洛望飞的影子走到他面前,在他转过身之后轻轻骂了一句“真没耐心。”
洛望飞头也不回往外走,甩了一句:“行,下回我把你丢在学校,你自己走回去,让你知道什么叫真没耐心。有能耐别回去跟我妈告状。”
向晚星攥着书包的带子,盯着洛望飞的后脑勺,踢着路上的石子,在心里暗暗骂他:笨蛋,木头,混蛋。
正经人谁穿衣服还记得收腰,宽松的t恤下摆扎进长裤里,少年的细腰和背沟若隐若现。
天啊,怎么这么风骚,这是一个高中生应该做出来的事情吗?
向晚星又想起上午余亮说洛望飞白得过分,暗自琢磨起来:洛望飞每天打篮球,风吹日晒从来不打伞不遮阳,还这么白,确实没道理。
她的脑海里蹦出一副画面:
人高马大的洛望飞回家打开抽屉,伸出兰花指,从瓶瓶罐罐里挑出一点白色膏体,缓慢在脸上涂抹着,臭美又自恋地说:“啧,哥要白成电灯泡,闪瞎你们所有人,尤其是向晚星这个小土豆。”
向晚星打了个冷颤,情不自禁抱着胳膊对着洛望飞的背影说了句“咦~,变态。”
洛望飞脚步一顿,漂亮周正的眉眼微微眯起,“向晚星,你嘀咕什么呢?”
向晚星顿时终止了对他的诋毁幻想,撇开头,不去看他过分好看的脸,以免心神被蛊惑,僵硬着呛声回答:“我才没有,你自己有鬼,心虚,所以一天天幻听,别冤枉好人。”
洛望飞迈开长腿走了一步,什么都还没说,向晚星已经退后了一大步,眼珠子滴溜溜地转,大喊出声:“你要干嘛?!别过来,我喊人了啊!”
惊慌失措的样子,一看就有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