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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陪着她,只是陪伴而已。
好像是被大猫猫用热烘烘的身躯裹住,他在用尾巴逗她玩。
她变回了不需要追寻意义的孩童,靠在自己的猫身上,只需要抬头看太阳。
“那是乌鸦吗?”
林怜看着浩浩荡荡的鸟群一掠而过,好奇地问道。
“是渡鸦群,这里是渡鸦的栖息地。”
林怜迷茫了,“你的庄园到底在哪?”
陆枭:“鸣鹊谷。”
鸣鹊谷?
林怜瞪圆了眼睛,她知道这个地方!
文老师之前上课扯闲谈的时候提起过,说鸣鹊谷是A市著名风水宝地,但买下这块地的有钱人一旦想要在这上面动土,不是破产就是重病,还会惹来鸟祸,一个比一个惨,就像中了诅咒一样。
她默默看向他,想起他之前轻描淡写的说什么之前的人被鸟赶走。
——“有一个买家被鸟祸祸到不行,只能灰溜溜回自己以前的家,以为躲这么远没事了,结果第二天打开窗帘,发现自己的家外面全都是渡鸦。”
是的,这个鸣鹊谷虽然叫鸣鹊,但这里最多的不是喜鹊,而是渡鸦。
鸣鹊谷,A市现存最大的渡鸦栖息地。
A大的喜鹊大军已经够厉害了,渡鸦身为鸦科体型最大的鸟,更聪明、更记仇——还更团结。
如果说喜鹊是黑涩会,那渡鸦可以说是军团。
小狗的好奇心瞬
间吊到最高点,“你到底怎么抢到地盘的?”
陆枭不知从哪拿出一把木梳,给她梳头发。
“我和渡鸦的关系不错。”
林怜明白了,他的关系不错等于他收了渡鸦当小弟。
“你不会是指使渡鸦打猛禽吧。”
陆枭假意皱眉,“这怎么算指使呢,渡鸦本来就看地盘上的其他猛禽不爽。”
林怜:“诶,你都有渡鸦大军了,那苍鹰怎么能在庄园称王称霸?”
陆枭:“因为其他猛禽要面子,输了就默认这里是我的领地,但苍鹰不一样,它不要脸,找不到猎物就来蹭吃蹭喝。”
他耸了耸肩,“可能是觉得被我救了,所以算我小弟了?”
猛禽小弟+1。
果然鸟不要脸天下无敌。
林怜:“看来它蛮聪明的嘛,知道抱太子爷的大腿就能吃肉。”
陆枭瞧她的兴致不错,看来她不抵触这种自然和动物的话题。
嗯,多和动物接触有助于恢复生机。
“要去看看渡鸦吗?”
林怜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:“我可以去看它们吗?”
陆枭:“走吧,带你去认认这边的常驻鸟口。”
他抱起她,来到二楼,进入一个大衣帽间。
一进去,林怜就被琳琅满目的衣服闪花了眼。
她甚至看到了好几件旗袍。
他到底是什么时候买了这么多衣服啊?
林怜坐在椅子上,懒洋洋地任由他打扮。
抬头看他认真的模样,长长的睫毛垂下来。
她开始神游天外,这应该算换装play吧,感觉这剧情有点熟诶。
嗯,她想起来了,她看过的某本病娇R18漫画里,女主被关在小黑屋,男主给破布娃娃一样的女主穿精致的衣服。
小黑屋?虽然那个木屋很大,一点不黑,但勉强算小黑屋吧。
破布娃娃?虽然她毫无行动力纯粹是她自己的心理因素,但勉强也算破布娃娃吧。
林怜恍然大悟,原来如此,她还是走在病娇套路的康庄大道上。
“喜欢吗?”
陆枭的声音传来,她这才发现他已经换完了衣服。
发现陆枭在看自己,林怜心虚了。
……开玩笑的。
她唾弃自己,太过分了,太任性了,怎么能对这么好的猫猫施加罪名呢!
林怜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,发现这是一套白色毛绒绒的套装,连皮手套上都带着白色毛边。
发现帽子有狗耳朵,她戴上帽子,呆呆地摇了摇耳朵。
陆枭注视着她,眼神变得黏稠深沉。
安静又乖巧,他一个人的洋娃娃。
林怜正想夸他,突然被捏住了下巴。
炽热的唇印了上来,唇舌交融之间,他吞噬她的一切气息。
亲吻得太深,让她无法呼吸,忍不住就想后撤。
他摁住她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