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噢,聪明,相当聪明。”柴郡猫莫名其妙地夸奖了我一句。
我有点奇怪:“什么?”
“我是在说你相当聪明,小姑娘,你可比这大多数的人懂道理多了,”他又跳上了灶台,挥挥尾巴,把女仆本来要伸手拿的去盐,扫到台子下面去了,这下对方不得不弯下腰去捡了盐,再继续去煮汤,“有些时候的有些东西就是在不经意间你才会发现的,如果你想遇到一个正确的人,那就不应该去用刻意追求那一个正确的人,因为也许你特意去追求的那一个正确的人,反而不是你认为的那一个正确的人。””
……抱歉,原谅我的愚笨,我没有听懂?”
“我的意思是,你现在认为对的东西,不一定就是对的东西。”
“所以它什么时候才会是对的呢?”
“当它应该是对的的时候它就是对的……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,你现在喜欢的是这样的一个人,但是当你结婚的时候,你会发现其实他并不适合和你结婚,那个时候正确不代表现在这个时候的正确。”
似乎听上去是很有道理的样子,但我确实也没懂。
“仙境里所有的道理,你只需要听一听就好了,因为有些道理只适用于这里,但不适用于你的世界。”柴郡猫又摇了摇尾巴趴下去了。
好吧,虽然它说了一个大道理,但我还是不能听懂提姆到底在哪。
我还是去四处转一转比较好。
“你有推荐接下来我应该去哪吗?”作为一个外来客,旅游攻略肯定是要问一问本地人的。
“你想去哪儿呢?”柴郡猫反问我。
“嗯……我觉得去哪都可以。”我仔细想了想,发现自己其实对仙境里的整个地图都非常的好奇。
说真的,真的有人在看过《爱丽丝梦游仙境》这本书之后,会不对这个仙境感到好奇,并且想进来玩一玩吗?
“那你走哪条路都无所谓,”柴郡猫的回答言简意赅,“如果你只是想走到一个地方,那么你只要走得够远就行了。”
我要是走的太远的话,不会直接走出出境吧……
“那你有没有推荐呢?比如说我附近的邻居都有谁?”
“*这个方向住着一个帽匠,”它举起猫爪向右边画了一个圈,“那边住着三月兔,”他又举起另一只猫爪,向左边画了个圈,“你喜欢谁就拜访谁,反正他们俩全是疯子。”
“这个仙境里有正常人吗?”我谦虚地发问。
“没有,就连你都不算得上是。”柴郡猫的嘴稍微裂得大了一些,看上去它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感觉非常开心。
话说,为什么连我都算不上正常人啊?
我按了按他的猫爪询问道,“为什么我不是正常人呢?”
“因为你现在在跟我聊天,而且聊得很开心,况且在第一次见到书灵的时候,没有惊慌也没有恐惧,只是觉得很好奇很惊讶,这样的你,到底从哪一点上来讲算得上是一个正常人了呢?”
其实……大部分人在遇上这种事情后,应该也有我那样的反应吧?
“既然你都能来到这里,就说明你肯定也是个疯的,和我们都没有什么两样。”
我耸耸肩,并不对这句话发表任何意见。
“疯了也没有什么不好的,世界上有不少伟人都是疯子,世界上有不少厉害的人也是疯子,实际上,世界上很多出名的人也大多数都是疯子,”柴郡猫并不在乎我对这句话的同意与否,只是在后面又补了一句,“顺带一提,如果你要去陪女王玩槌球,那你就能在那边看见我了。”
它说完这句话,就摇摇尾巴消失了。
好吧,如果柴郡猫说的确实是真的的话,那看来这个仙境应该也会很适合我的。
毕竟,只要用疯子的办法思考,我一定能在这个仙境里过得如鱼得水。
……-
在我走校门口的时候碰见了公爵夫人,她似乎整装待发的准备去参加女王的宴会。
在看见我之后,她完全没有一种家里进入陌生人的慌张,只是对我说道:“帮我看看我的孩子,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抱抱他。”
于是我又转回去,跑到那个摇篮旁边看了看那个婴儿,跟原著里一样,他已经变成了一只小猪了。
“那只婴儿变成什么了?”柴郡猫突然出现发问,吓了我一大跳。
“呃……哦,他变成了一只小猪。”我结巴了一下,才回过神答了它的问题。
“我就知道会这样。”说完这句话,它又消失了。
我没有继续再留在公爵夫人家,直接离开了。
站在公爵夫人家的门口,我思考了一下,决定先去拜访疯帽子。
我不确定我现在进来的时候,是要按外面的时间算月份,还是要按仙境里面的时间算月份,要是仙境里面现在是三月,三月兔说不定会疯得很厉害,到那个时候我很有可能会压不住它,也没办法得知我的哥哥到底在哪里。
既然如此,那就还不如先去拜访拜访疯帽子,我也见一见这另一位在原著里同样出名的人物。
而且,说不定这个时候,刚好能赶上他们的下午茶呢?
第54章 第五十四本书“他留着古尔的血,不会……
事实证明,人只要想去,就一定能赶得上